205家上榜!北京金融监管局公布未经批准使用含“金控”等字样经营主体

fyradio.com.cn 6 2026-04-10 21:10:03

  来源:北京商报

  4月10日,北京金融监管局发布《关于北京市未经批准使用“金融控股”“金融集团”等字样及名称中含有“金控”字样经营主体名单的公示》指出,金融是特许经营行业,必须持牌经营。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国发〔2020〕12号)和《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20〕第4号)等规定,未经批准,不得登记为金融控股公司,不得在公司名称中使用“金融控股”“金融集团”等字样。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严把金融准入关口,规范市场秩序,强化对非法金融活动的源头管控,按照全国统一部署要求,北京金融监管局会同相关部门对北京市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摸排,经综合研判,认定辖内一批未经批准使用“金融控股”“金融集团”等字样及名称中含有“金控”字样的经营主体名单,现向社会进行公示。

  北京金融监管局指出,根据有关规定,请名单中各经营主体自公示之日起3个月内主动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申请注销或变更名称、业务范围,同时对涉及相关字样的分公司、办事处、代表处等分支或附属机构进行规范,确保变更后的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得包含“金融控股”“金融集团”“金控”和其他未经许可的涉金融属性字样。对公示名单中未按期主动注销或变更名称、业务范围的经营主体,该局将联合相关部门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此次北京金融监管局公布的经营主体名单共有205家,涉及安润金控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百润金控(北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北方金控(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百汇金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百望金控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北投金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博海金控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春晓金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大唐金控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北京东方金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

  北京金融监管局指出,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经营主体,可在公示之日起1个月内主动与该局取得联系,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逾期视同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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