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周出罚单!容百科技“1200亿合同”信披踩红线,合计被罚9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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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立案,有利于及时警示、中止违法行为,并向市场提示风险;快处罚,有利于及时消除上市公司不确定因素,促进企业经营和二级市场交易尽快回归常态。
2月6日晚间,容百科技(维权)(688005.SH)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容百科技及董事长白厚善、董秘俞济芸合计被罚款950万元。
这距离公司被立案调查仅过去3周左右的时间。此前因披露与宁德时代“1200亿销售合同”事项引发资本市场热议,证监会1月18日以公司重大合同公告涉嫌误导性陈述等,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业内人士表示,仅用3周时间就完成调查并作出行政处罚,监管效率很高。早立案,有利于及时警示、中止违法行为,并向市场提示风险;快处罚,有利于及时消除上市公司不确定因素,促进企业经营和二级市场交易尽快回归常态。
信披踩四道红线
容百科技与宁德时代(300750.SZ)1月9日签订《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采购合作协议》(下称《合作协议》),容百科技于1月13日晚发布《关于与宁德时代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披露了“自2026年第一季度开始至2031年,容百科技合计为宁德时代供应国内区域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预计为305万吨,协议总销售金额超1200亿元”等信息。
证监会认为,容百科技上述公告披露的相关信息未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合作协议实际条款内容等情况。
具体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合作协议》并未对总销售金额作出约定,且公司在1月19日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中称“1200亿元合同总金额是公司估算得出”,“销售金额具有不确定性”。
二是《合作协议》约定的需方采购量为不低于305万吨预测值的70%,且最终以供需双方后续签订的框架性、年度性或者单笔采购合同为准。
三是公告披露公司自2026年第一季度开始至2031年向需方供货,但《合作协议》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止。
四是《合作协议》将容百科技满足综合竞争力要求(综合竞争力特指:同时满足政策要求、商务条件、产品质量、材料性能指标及产品交付时间及数量等条件)作为需方履约的前置条件,但公告未予披露。
最终,证监会对容百科技给予警告,并处以450万元罚款;对白厚善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俞济芸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早立案、快处罚
容百科技并非证监会“早立案”的孤例。2026年以来,除容百科技外,证监会还先后对天普股份(维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涉嫌重大遗漏、向日葵(维权)重组预案涉嫌误导性陈述、亚辉龙公告涉嫌误导性陈述进行了立案调查。
证监会2月6日晚刚刚宣布对亚辉龙公告涉嫌误导性陈述立案调查。该公司1月7日披露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证监会认为该公告涉嫌误导性陈述,进行立案。
第一财经记者发现,交易监管和信息披露监管是近期证监会市场监管的重点方向。前述四个案例也均因信息披露问题被及时立案。
业内认为,这些举措都体现了证监会坚决防止市场大起大落的整体思路。证监会2026年系统监管工作会议曾明确,要“全方位加强市场监测预警,及时做好逆周期调节,强化交易监管和信息披露监管,进一步维护交易公平性,严肃查处过度炒作乃至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止市场大起大落”。同时会议强调,着力提升监管执法有效性和震慑力。
此次容百科技“火速”立案又领罚,正是监管执法重实效的体现。在业内看来,新股上市审核权下放至交易所之后,证监会更加专注回归监管主责主业,在监管时效和力度上都会有更大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