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力牛股井喷!创业板人工智能ETF华宝(159363)飙涨5%爆量创新高!基金经理:抱团或未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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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近日,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春光科技(维权),代码:603657)发布《2025年年度业绩预亏及致歉公告》。
曾代理投资者告赢130余家上市公司并获赔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表示,根据业绩预亏公告,春光科技涉嫌证券虚假陈述,受损股民可依法索赔。(厉健律师专栏)
公告显示,春光科技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人民币-800万元到-1,150 万元,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人民币-1,100万元到-1,450万元。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业绩预告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将对本次 业绩预告不及时的原因进行认真分析,并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与审计机构的沟通, 对于影响业绩预测的各类风险事项进行充分审慎判断,提高业绩预告的及时性和准 确性,以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预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的,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进行预告。”厉健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暂定:在2026年2月1日至2026年4月9日期间买入春光科技股票,并在2026年4月9日收盘还持有该股票的受损股民,可依法索赔。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春光科技维权入口)
投资者索赔需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股票对账单(2026年2月1日至今)、联系方式等。
【厉健律师,系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员,2009年荣获“浙江省优秀青年律师”称号。2003年至今,厉健律师代理投资者告赢五粮液、大智慧等130余家上市公司并获赔,成效显著。其中,祥源文化、赵薇案入选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杭萧钢构(维权)案入选2012年度“全国法院十大调解案例”,辉丰股份案系江苏省首例证券纠纷普通代表人案,东方电子案系中国证券民事赔偿第一案。厉健律师接受中央电视台、新华社、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人民法院报、第一财经等100余家新闻媒体采访一千余篇(次)。执业证号:13301200210145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