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款4万被盘问”,律师起诉银行要求道歉案2月4日将开庭
2026年1月30日,律师周筱赟通过其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他已正式起诉中国建设银行东营东城支行(以下简称东营建行)。根据法院传票信息,开庭时间为2026年2月4日上午9时。去年11月,周筱赟在银行“取4万元遭盘问报警”事件引发广泛关注。

周筱赟介绍,2025年11月3日,他在山东东营出差期间,前往中国建设银行东营支行提取4万元现金时,被告知取款一万元以上需要进行登记,柜员进一步追问资金具体用途,甚至调取其一个月前的交易流水,询问某笔转账的细节。
在周筱赟拒绝透露更多私人信息后,银行报警。半小时后,银行方面又称无法联系到警方,并突然转变态度表示可以办理取款业务。最终,周筱赟放弃取款。
周筱赟表示:“反诈的初衷是好的,也是很有必要的,但是各级基层的银行不能对反诈层层加码,折腾普通老百姓和银行柜员。”
此事经媒体披露后引发社会讨论。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新华社等媒体均对此事进行报道评论。
周筱赟对澎湃新闻表示,此次起诉建行东营东城支行,他没有提出经济赔偿的要求。其诉求主要有两个:一是请法院确认东营建行侵权的事实,二是要求东营建行在全国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我希望通过起诉,推动银行管理层正视过度反诈的问题,让建行的管理层有一点点警醒,推动一点点变革。如果一家银行改变了,其他也会跟进。”周筱赟表示。
2月1日,周筱赟收到了法院发来的东营建行的答辩状。答辩状中,东营建行认为,其工作人员在为原告办理取款业务时,结合原告取款及用途等情形,判断原告可能存在被诈骗的风险,出于保护原告财产安全的目的,银行向原告采取了相关核实措施。
东营建行还表示,本案中,银行结合原告的具体情况,与当地公安机关电话联系,目的是使原告避免可能存在的被诈骗风险。因此,东营建行认为其不应承担“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
澎湃新闻注意到,东营建行的答辩状中举证了5封表扬信和一面锦旗,用于证明银行的工作有效反诈,曾获得公安机关的赞扬。
周筱赟则认为,《商业银行法》第29条的规定:“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涉事银行侵犯了《商业银行法》明确规定的“存款自愿、取款自由”的原则。关于东营建行答辩状的举证材料,他认为涉及银行的投诉量远高于表扬信和锦旗数量。
澎湃新闻注意到,2025年11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在其官网发布了新版的《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个人存取现金超5万元需登记资金来源或用途”的规定取消,取款时银行不再“一刀切”地询问所有人,而是根据风险状况来决定是否要“多问几句”:出现较高洗钱风险时,银行“强化调查”,了解资金来源和用途;对于低风险情形,则采取简化措施。该新规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