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北京东外支行理财纠纷案入选2025年全国消费维权十大典型司法案例

fyradio.com.cn 5 2026-03-24 13:26:10

  原标题:喜报 | 北京金融法院一案例入选2025年全国消费维权 【下载黑猫投诉客户端】十大典型司法案例

  来源:北京金融法院

  近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2025年全国消费维权十大典型司法案例,北京金融法院立案庭王思思、石雨冰撰写的《王某某诉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外支行金融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金融机构向老年消费者营销推介理财产品时线上逃逸“双录”监管的责任认定》入选。

兴业银行北京东外支行理财纠纷案入选2025年全国消费维权十大典型司法案例

兴业银行北京东外支行理财纠纷案入选2025年全国消费维权十大典型司法案例

  案情简介

  王某某(满65周岁)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外支行客户经理推介下,先后认购三只基金共计106万元,赎回时亏损21.9万元。王某某主张其购买与风险测评由客户经理代为操作且未对购买过程进行“双录”(录音录像),兴业银行辩称上述购买行为均为王某某自行线上操作,线上销售不适用线下“双录”监管规定。法院认定兴业银行对老年客户履行适当性义务存在瑕疵,并存在“线下营销推介、线上完成交易”以规避“双录”监管,明显超出消费者自主购买范畴的情形,一审法院判令银行对王某某投资损失承担30%赔偿责任,赔付6.3万元。二审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

  当前,随着金融科技快速发展,线上理财销售日益普及,部分金融机构通过线上渠道规避“双录”等监管要求,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时有发生。特别是老年消费者因年龄、认知能力等因素,在金融消费中处于相对弱势地位,需要给予特殊保护。

  本案例具有以下典型意义:一是明确老年消费者特殊保护原则。以司法裁判形式确立金融机构对老年消费者负有“有别于普通投资者、更具针对性、更为审慎”的适当性义务,要求金融机构必须充分考量客户年龄、投资经验、认知能力等因素,以足以引起注意、能够理解的方式履行风险告知义务。二是实质认定“双录”监管要求。明确即使交易在线上完成,只要存在销售人员营销推介行为,就应转至销售专区进行“双录”。本案警示金融机构,线上渠道不是监管飞地,金融机构通过线上渠道进行“双录”监管逃逸,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对规范金融产品销售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三是确立责任划分合理标准。遵循“过责相当”原则,在金融机构存在过错但损失主因是市场波动的情况下,法院综合当事人过错程度、投资者经验等因素合理划分责任比例,既保护消费者权益,又避免过度保护,体现了公平合理原则。

  维权指引

  老年消费者群体在购买理财产品前应问风险、问期限、问费用,了解产品信息;购买时坚持自己操作、坚持录音录像、注意保留证据。金融机构向老年消费者代销理财产品时应充分考量消费者年龄、理财经验、认知能力等因素,履行有别于普通投资者、更具针对性、更为审慎的适当性义务。监管机构和金融机构应细化针对老年消费群体的适当性义务履行标准,建立专门的老年消费者风险评估和产品匹配机制。

  北京金融法院将以此为契机,坚持以发展为导向的价值理念,审判树规则、协同促治理,充分发挥“两专”建设示范效能,以高水平金融司法、高质量调研工作服务保障经济金融高质量发展。

  供稿 | 廖清顺

  编辑 | 张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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