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资本补充长效机制,全国人大代表建议中小银行专项债省级常态化发行
专题:金融视角·聚焦2026年两会
政府工作报告在介绍今年政府工作任务时提出,多渠道加大资本补充力度,稳妥处置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报告同时提出,今年拟发行特别国债3000亿元,支持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补充资本。
当前,无论是采用内源式补充资本金,还是外源式补充资本金,中小银行都面临着较大困难。
对此,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中国进出口银行北京分行行长刘亚对第一财经表示,建议在国家金融监管部门的指导下,以省级为单位常态化发行中小银行专项债,协助中小银行构建资本补充长效机制。
资本是否充足是中小银行经营实力的反映,对中小银行稳健发展、损失吸收和风险抵御至关重要。2025年,国有大行通过发行特别国债迎来了新一轮的国家注资。金融监管总局数据显示,2025年四季度末,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和农商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8.16%、13.58%、12.39%和13.18%。
刘亚认为,部分城商行、农商银行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已接近监管红线。中小银行亟须通过发行专项债,加大资本补充支持。允许地方政府专项债补充中小银行资本对于缓解中小银行资本不足、推动中小银行稳健发展意义重大,有利于推动地方中小金融机构稳健发展。
作为中小银行转型改革的阶段性产物,中小银行专项债自2020年创新落地,到2023年集中发行,再到2024年陆续收尾,为合理补充中小银行资本开辟了新途径。
刘亚介绍,四年间,共有597家银行获得了专项债注资,其中农合机构547家,城商行50家。
近年来,大量省份利用中小银行专项债发行支持地方法人银行改革组建省级城市商业银行和农商银行,统筹推动全省金融体系风险化解和改革发展。各省通过发行专项债注入省级金融控股公司,优化省内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股权结构,理顺各省银行股权关系。
刘亚表示,专项债资金注入后,省级政府作为中小银行股东,可以通过国有金融资本的纽带关系,强化对地方金融机构的管理,更好发挥财政与金融的协同联动作用,做好服务区域发展重大项目的资金配套,加大“三农”、小微等重点领域的联动支持,立足当地开展特色化经营,促进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针对优势产业发展方向,提高信贷资源配置水平,不断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成为省级战略实施的有力保障,有利于财政金融联动更好服务地方发展战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