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吃瓜遭遇萝莉,我们围观的是八卦,还是他人的深渊?
“萝莉吃瓜”这四个字,在当下的网络语境里,像一颗包裹着糖衣的复杂信号弹,它一面指向那些看似纯真无害的年轻面孔,正津津有味地咀嚼着网络世界源源不断供应的八卦猛料;另一面,却悄然揭开了一层我们不愿深究的现实——当公共讨论的焦点,尤其是那些涉及私德、情感、乃至法律边缘的热点事件,与一种被刻意“低龄化”、“萌化”的围观姿态结合时,其所折射的,早已超越简单的娱乐消费,成为一种值得警惕的社交文化症候。
我们不妨先解剖这个组合词。“吃瓜”,源自“吃瓜群众”,意指对公众事件,特别是名人八卦或社会争议,持一种事不关己的围观、议论姿态,它本身带有网络时代的疏离与戏谑,而“萝莉”,源于文学形象,在网络亚文化中常被引申指代呈现幼态、天真、可爱特质的少女或风格,当“萝莉”与“吃瓜”并置,一种微妙的张力便产生了:一边是需要一定社会认知与判断力的“围观”行为,另一边却是被象征性赋予的“单纯无知”形象,这种张力本身,可能就是一场精心或无意的表演。
在诸多网络热点事件中,我们不难发现这种“萝莉化吃瓜”的踪迹,当某明星的情感纠葛成为爆点,评论区常会出现这样的声音:“本萝莉看不懂这些,只是觉得好精彩呀!”“蹲一个课代表,给傻白甜讲讲到底怎么回事~” 配上可爱的表情包,当社会事件引发争议,也有人说:“吓得本宝宝瓜都掉了。” 这种话语策略,用“天真懵懂”的外壳,包裹了深度参与甚至激烈评判的内核,它仿佛一道护身符,既满足了肆意评论、宣泄情绪的快感,又预先规避了可能因言论过激而招致的反驳——“我只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孩子’在看热闹,何必跟我较真?”
这种姿态真的无害吗?它可能矮化乃至扭曲了严肃的公共讨论,将复杂的社会、伦理、法律议题,简化为可供“舔屏”或“吐槽”的“瓜”,用“甜”、“虐”、“爽”、“渣”等娱乐化标签进行归类,本质上消解了事件应有的重量与深度,当人们用“吃甜瓜”的心态看待一段关系中的权力不对等,或用“追连续剧”的期待等待恶性事件的“反转”时,悲剧的核心便被娱乐的糖浆所覆盖。
它可能成为一种隐形暴力,在“萝莉”面具下,尖锐的道德审判、人身攻击、隐私窥探得以更顺畅地流淌。“我只是个口无遮拦的小孩”的心态,降低了发布恶意言论的心理门槛,对于事件当事人而言,他们面临的不仅是批评,更是海量裹挟着“可爱”外衣的戏谑、调侃与羞辱,这种氛围可能加剧网络霸凌,给当事人带来更深重的二次伤害。
更深层地看,“萝莉吃瓜”现象的流行,反映了部分网络参与者,在面对信息过载和复杂现实时的某种退缩与焦虑,自称“萝莉”或“宝宝”,是一种心理上的“年龄退行”,在虚拟世界中暂时卸下成年人的责任压力与思考负担,回归到一个被认为“可以被宽容”、“允许犯错”的简单状态,在算法驱动的信息茧房中,“吃瓜”提供了即时的、强烈的情绪刺激和社交谈资,成为获取群体认同、缓解存在性焦虑的便捷方式。
但这并非一条健康的出路,一个成熟的数字公民社会,需要的是审慎的围观、理性的分析与建设性的参与,而非沉浸于自我幼齿化后的情绪狂欢,面对热点,我们或许无法完全摆脱“看客”心理,但至少可以尝试:
第一,保持警觉,穿透“萌化”的表象。 意识到任何形式的娱乐化叙事,都可能掩盖真问题,追问事件的核心矛盾是什么,涉及哪些法律法规、伦理界限,而非止步于情感站队或剧情消费。
第二,恪守边界,尊重隐私与人格。 法律是底线,公序良俗是准绳,不因当事人的身份或事件具有“话题性”,就认为其隐私权、名誉权可以打折,评论可以尖锐,但不应沦为侮辱与诽谤。
第三,超越标签,进行深度思考。 抵制用“渣男/女”、“圣母”、“白莲花”等扁平标签粗暴定义复杂人性与关系,尝试理解事件背后的结构性因素、社会心理动因,即使作为旁观者,也能从中获得对现实更深刻的体认。
网络世界的“瓜田”或许永不荒芜,但我们可以选择如何“耕种”自己的注意力与言论,摘下“萝莉”这顶看似安全可爱的虚拟头饰,以更成熟、负责的姿态面对公共事件,是我们作为信息时代参与者,能够且应当进行的一番自我修养,毕竟,我们围观的不应只是他人生活的戏剧性碎片,更应借此镜鉴,看清我们所共同置身的社会复杂图景,并思考自身在其中的位置与责任,当“吃瓜”不再需要伪装成“萝莉”,当围观能催生更多理性与善意,或许才是网络舆论场真正走向成熟的开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