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发展离岸人民币市场,助力人民币国际化
2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人民币跨境同业融资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支持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境外机构规范开展人民币跨境同业融资业务。通过制度化的安排,支持和规范银行相关业务发展,将更好服务实体经济、满足境外人民币资金需求。这不仅能提升跨境融资管理的规则性与透明度,更为人民币国际化行稳致远、离岸市场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提出,要稳慎扎实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提升资本项目开放水平,并大力发展人民币离岸市场,这为新时期金融高水平开放指明了方向。此次《通知》的出台,正是贯彻落实上述全会精神,主动提升资本项目开放水平的关键举措。通过支持境内银行向离岸市场提供稳定、可预期的人民币流动性,将有效拓宽离岸市场的人民币资金来源渠道,熨平离岸市场的短期资金供求波动,从而促进离岸人民币利率形成机制更加市场化,为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注入新的动能。
从宏观视角来看,《通知》的落地实施将有助于拓展离岸市场的深度与广度。离岸市场的健康发展,本质上高度依赖于能否获得稳定、可预期且规模适度的流动性支持。支持境内银行向境外机构提供人民币融资,实质上构建起一条连接在岸与离岸市场的规范化资金通道。这将优化人民币资金在全球范围内的循环配置,强化人民币资产的计价、交易与储备功能。随着供给渠道的持续畅通,人民币资产的全球吸引力将稳步提升,增强国际投资者的持有信心。
当前,全球经济金融格局深刻演变,国际货币体系多元化的趋势日益明显,人民币国际化既面临战略机遇,也伴随着复杂挑战。此次《通知》的出台向市场传递了一个明确信号,中国将坚持市场驱动和企业自主选择,以更加透明、可预期的制度安排,稳妥推进资本项目开放。这不仅是对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的有效补充,也展现了中国在推进金融双向开放过程中的战略定力,将为国内外市场主体提供更加便利、高效的金融服务。
从微观视角来看,《通知》的落地实施将为境内银行提供更为灵活、自主的展业空间。新规明确允许银行在净融出上限内,根据自身业务发展和市场情况,灵活摆布各项业务结构,自主开展各类人民币跨境同业融资。这一规定相较于以往对每项业务分别设置上限的碎片化管理模式,更加系统科学,客观上为银行松绑,减少了展业顾虑,有效增强银行拓展业务的积极性。同时,随着规则性和透明度的提升,不仅让银行能够形成稳定的预期,也为境外机构和国际投资者提供更加清晰、可预见的政策环境。
在风险管理上,将境内银行人民币跨境同业融资净融出余额与其资本水平、资金实力相挂钩,并设置逆周期调节参数进行动态调控。这一制度设计体现了风险中性理念,促进银行有多大能力做多大业务,建立健全与业务发展相匹配的风险管理和内控机制。这种放得开、管得住的制度安排,既有效释放银行拓展业务的积极性,又筑牢风险防范堤坝,实现了业务发展与风险可控的辩证统一。
此外,还改变了以往按业务品种分别制定规则的碎片化模式,而是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将境内银行与境外机构之间存在实质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人民币资金融通业务统一纳入覆盖范围。这一管理框架的调整看似简约,实则蕴含着深刻的监管智慧,不仅全面涵盖了现有各类业务,也为未来推出的同性质创新业务预留了制度空间。这种包容审慎的监管思路,充分考虑了市场运行的客观规律,有助于与国际规则接轨。
展望未来,随着《通知》的落地实施,人民币跨境同业融资业务将在更加规范、透明、可预期的制度框架下运行,推动人民币离岸市场迈向更高水平的活力与韧性。人民币国际化将在制度型开放的轨道上行稳致远,为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贡献有力的金融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