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幂门再思考,当女明星成为网络暴力的猎物,我们该谴责谁?
2011年,一段模糊的、据称涉及当红女星杨幂的不雅视频,在网络上悄然滋生,随后如病毒般扩散,这便是轰动一时的“杨幂门”(亦称“不雅视频门”),尽管事件爆发后,杨幂工作室迅速发布严正声明,直指视频系恶意造假,并果断报警;尽管视频中的诸多细节(如人物外形、声音、场景)经比对后被广泛认为与杨幂本人不符;尽管后续的证据指向这是一场有预谋的伪造与诽谤,但“杨幂门”三个字,已如同一个难以彻底擦除的印记,在其后的岁月里,时而被提及,时而被消费。
时过境迁,当我们不再被当年的信息迷雾所困,回望这起事件,它早已超越了对某位明星个人真伪的单纯辩驳,演变成一面折射娱乐圈生态、网络暴民心态与社会性别观念的残酷透镜,它质问的,不仅是个体的清白,更是一个时代在面对女性公众人物时的集体无意识。
这是针对女性身体与名誉的系统性狩猎。 在“杨幂门”事件中,核心的“商品”与攻击的靶心,是一位当红女星的“性”与“清白”,无论视频真假,传播与讨论的过程本身,就构成了一场大规模的、以窥私和羞辱为乐的狂欢,造假者的动机,无非是抓住社会对女明星私生活病态关注的“财富密码”,利用技术的伪造与信息的模糊性,对一个女性的身体进行最大程度的商品化和污名化,而无数不加辨别的转发、猎奇的围观、恶意的调侃,乃至“求种子”的呼唤,都成了这场狩猎的帮凶,杨幂首先不是一个拥有法律权利和人格尊严的个体,而是一个被物化、被符号化、可供意淫与践踏的“娱乐消费品”,这种针对女性的数字性暴力,其伤害远比一时的谣言更为深远,它试图永久地将女性钉在由他人定义的“耻辱柱”上。
公众与媒体在其中的角色暧昧而可悲。 事件爆发时,有多少人是抱着“求证”的心态,实则点开了视频?又有多少媒体,在报道时使用了引人遐想的标题和模糊的措辞,既想蹭热度,又不敢承担核实之责,于是用“疑似”、“网传”等词汇,完成了一次次二次传播?公众的窥私欲与媒体的流量焦虑,共同构成了谣言滋长的温床,更值得深思的是,社会对女明星的“道德审查”往往严苛到近乎变态,即便在澄清之后,“无风不起浪”的恶毒揣测依然不绝于耳,人们似乎更愿意相信光鲜亮丽的女星私下必有“污点”,这种根深蒂固的偏见,让澄清的声音总是显得那么无力,事件中,相比对受害者名誉受损的同情,舆论场中更喧嚣的,常常是对其身材、样貌甚至过往言行的重新审视与评判,这何尝不是一种变相的二次伤害?
法律维权的艰难与“完美受害者”的陷阱。 杨幂方面当时选择了报警并采取法律手段,这是坚决而正确的,网络诽谤、隐私侵权案件,历来存在取证难、溯源难、维权成本高、惩罚力度相对不足的问题,即便最终法律能还以清白,但漫长的诉讼过程与期间持续的精神折磨,已是对受害者的巨大消耗,更重要的是,社会潜意识里常为女性受害者设下“完美”标准:你必须第一时间以最强势、最悲情、最无可指摘的姿态回应,否则你的澄清就可能被打上“心虚”或“炒作”的标签,受害者需要在自证清白的同时,小心翼翼不让自己任何一点反应成为新的谈资,这种维权环境的苛刻,无形中助长了造谣者的气焰。
“杨幂门”并非孤例,往前看,往后看,类似的针对女星的“XX门”事件屡见不鲜,它们的情节或许不同,但内核惊人一致:利用技术伪造或隐私侵犯,对女性的身体与名誉发动攻击;利用社会对女性,尤其是成功女性的复杂心态(混合着崇拜、嫉妒与窥视)进行传播;无论真相如何,女性总是付出最大代价的那一方——形象受损、精神受创、事业可能遭遇波折。
我们重提“杨幂门”,意义不在于翻旧账,而在于警示与反思,在一个信息可以轻易伪造、情绪可以轻易被点燃、流量可以吞噬一切的时代:
- 作为个体网民,我们能否在面对此类信息时,多一份冷静与审慎,守住不传播、不围观、不恶意揣测的底线?我们是否意识到,每一次鼠标的点击和键盘的敲击,都可能是在参与一场无形的暴力?
- 作为媒体平台,能否在追求流量的同时,坚守事实核查的基本伦理,承担起阻断谣言传播的社会责任,而不是成为谣言的扩音器?
- 作为社会整体,我们能否逐步摒弃对女性身体与私生活的过度窥探和道德绑架,建立更健康、更平等的性别观念?能否完善法律法规,让网络诽谤的代价变得高昂,让维权之路不再荆棘密布?
杨幂最终走出了“门”的阴影,凭借自身的努力与坚韧,在事业上取得了更大的成就,但这不意味着伤害可以被遗忘,更不意味着同样的剧本不会在下一个女性身上重演,每一扇被恶意打开的“门”,关上的都是对一个人基本尊严的践踏,我们谴责的,不应仅仅是那个最初的造假者,更应是每一个在狂欢中失去理性与善意的“我们”,以及滋养了这场狂欢的、亟待改变的社会土壤,只有当围观停止,猎奇褪去,对个体的尊重成为共识,这样的“门”,才会真正永远消失,这不仅是保护一位明星,更是保护每一个可能成为受害者的普通女性,保护我们共同赖以生存的网络与社会的文明底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