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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州区物价局回复
日期:2008-10-6 16:24:11  来源:阜阳新闻广播  责编:龚丽敏  作者:龚丽敏  点击:    字号:  

1、刘先生反映关于三十里河河南湖景点没有任何停车收费的提示,收10元停车费且不给发票的问题。

经查,南湖景点停车费是经过审批允许收取的项目,标准10元。对于不公示收费及收费不给发票现象已责令整改规范。

 

2、温先生反映电力明园物业公司除了收取物业管理费之外,还要收公共照明费和卫生费,是否合理?

回复:不合理。在收取物业管理费后,不应再收取公共照明费和卫生费。

 

3、李先生反映给小孩上户口时,到九龙卫生院开小孩出生医学证明,医院收了20元钱,也没有给票据。

经调查,20元当中除4元的工本费外还包括体检、访视等费用,体检、访视等费用没付票据,且没有实施此项服务,属乱收费行为。已对该卫生院进行处理,并要求退还多收举报人的14元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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