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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0八年度外宣发稿任务分解及考核奖罚意见
日期:2008-10-10 17:10:47  来源:  责编:  作者:  点击:    字号:  


     为加强对外宣传阜阳工作,调动采编播人员对外发稿积极性,提升广播新闻宣传水平,现对二00八年度外宣发稿任务分解及考核奖罚制定以下意见:

     一、二00八年外宣发稿任务分解(总任务220篇)
    1、新闻中心65%,140篇,其中在中央台发稿不少于4件,省台"联播"发稿不少于10件;
    2、新闻广播25%,60篇,其中在中央台发稿不少于2件,省台"联播" 发稿不少于5件;
    3、交通广播5%,10篇;
    4、经济广播5%,10篇。
    其它中心部室不分配指标任务,鼓励外宣发稿,同样给予奖励。

    二、外宣发稿要求:
   (1)、在中央级、省级主流媒体发表,符合导向要求,弘扬主旋律,以正面报道阜阳为主的稿件。
   (2)、发挥广播特点,体现音响优势,广播音响作品应占总上稿数量的1/3以上。

    三、建立外宣发稿责任制:
     新闻中心主要负责人,新闻广播、经济广播、交通广播三套直播节目总监为外宣发稿和节目创优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再将任务细化分解,具体到业务人员,并与电台签定二00八年外宣发稿奖罚责任书。

    四、外宣奖励兑现办法:每季度考核一次,每季度发稿人员持用稿原始证明、证据(包括报纸、用稿通知单等)到总编室登记存档,总编室对照奖励标准确定奖励金额,报台领导批准后兑现,每季度对外宣发稿及外宣奖励兑现情况印发通报。

    五、考核奖惩:年终进行外宣综合考核兑现奖惩,新闻中心主要负责人及三套频率总监,完成任务每人奖励200元至600元,完不成任务不发奖金,给予第一责任人处罚200元。外宣人员年终考核奖励,均以量化方式予以兑现,即超额部分省台每篇奖励20元,中央台每篇奖励50元。

    六、成立外宣发稿骨干队伍,人员由新闻中心、直播部确定后上报总编室,以便组织学习培训及重点稿件协调指导。外宣发稿骨干分别由新闻中心、直播部负责考核管理,以保证完成外宣发稿任务。
附:阜阳人民广播电台外宣发稿奖励标准

    外宣发稿奖励标准

    1、省级(安徽日报、省电台):省电台《全省新闻联播》用稿每篇30元-50元,其它时段用稿每篇20元-30元;《安徽日报》用稿头版每篇50元-100元,其它版面每篇20元-60元。
    2、中央级(中央台、人民日报、其它中直机关报):中央台《全国新闻联播》、《新闻和报纸摘要》每篇200元-300元,其它节目每篇60元-100元;《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每篇60元-200元。国家部门报纸(包括《中国环境报》、《中国交通报》、《农民日报》等),每篇20元-60元。
    3、重要外宣稿件另行研究奖励。
    4、所有外宣发稿作品须首先在本台相关节目中播出,以提升本台节目质量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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