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报道)我市高中及中小学择校费收费标准今天公布,小学择校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400元;初中择校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600元。市教育局要求,严禁跨学期或擅自提高标准收费,违规者将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并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据市教育局计财科负责人介绍:今年秋季开学开始执行的公办高中阶段择校生择校费收费标准暂定为:省级示范高中每生每学期2200元;市级示范高中每生每学期 1500元;普通高中每生每学期800元。计划内学生学费标准为:省级示范高中每生每学期850元;市级示范高中每生每学期700元;普通高中每生每学期350元。需要提醒择校生家长和各个公办学校负责人的是,以上公布的择校费收费标准,是我市划定的择校生择校费的最高限额,各学校下浮不限,但严禁突破最高限额。市教育局同时规定,择校费只对择校生收取,严禁学校跨学期收费,学校收取择校费后,不论是否达到最高限额,均不得再向择校生收取学费;公办高中择校生招收要严格执行“限人数、限钱数、限分数”的“三限”政策,严格按照核定的招生计划执行,不得扩大择校生的招生比例,违者按乱收费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