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农村土地改革的不断深入,部分农村土地纠纷问题十分突出,土地侵权案件激增,家住颍东区袁寨镇的亓女士,近日打电话向我们反映了她遇到的土地纠纷案。
据了解, 1986年亓女士从袁寨镇征用了一块土地,并签下“征用土地协议书”,在这块土地上建了五间房屋。1987年由于她的丈夫突患疾病,两人就到外地去看病。看病期间,五间房子被亓女士的婆姐杨某等人侵占。在多次催要没有结果的情况下,亓女士一纸诉状把婆姐杨某等人告上法庭,在庭审中,由于提供的征用土地的证据不足,法院把他当年征用土地时办理的房产证给予了注销。虽然过去了20多年,但这起纠纷至今仍没有得到解决。
就此问题,记者采访了宏大律师事务所的李森律师。李律师认为,如果齐女士想要回房屋所有权证,可以提出行政复议(录音)【房产证被注销了,政府就没有办法保护她的合法权益了,唯一的办法就是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对她这个撤销了以后,你的房产证就有效率】
据了解,由于时间跨度比较大,而亓女士提供的仅有一份“征用土地协议书”,因此证据收集难度较大。宏大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森(录音)【不光是这个协议,土地征用,还有一套完善的法律手续,双方之间的协议仅是一面,她还要提供当时到行政机关办理征用的登记许可缴纳相应的费用,所有的证据才行。】
针对于亓女士的土地纠纷案李森律师提醒广大听众:(录音)【土地问题非常严肃,历史遗留的问题也是对法律的不了解,其实对法律了解在征地中依法行使,是可以维护的。对于我们没有遵守法律来办理土地使用证情况,确实很遗憾,合法权益得不到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