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众王先生咨询家用的液化气钢瓶用了大概十多年了,重来没有检验过,咨询应该如何检验?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沈沆:液化气钢瓶是一个盛压设备,一旦超过压力,就会造成燃烧、爆炸,会给我们的生命健康造成很大的威胁。所以我们国家规定,液化气钢瓶的使用期限是15年,每四年进行一次安全检测,超过使用期限必须要报废。你看一下你的液化气钢瓶它的生产日期是哪一天,我们质监局在阜南路出市区口有一个液化气钢瓶检验站,是专门对液化气钢瓶进行检测的。如果你的液化气钢瓶已经使用了十多年,那我建议你尽快去检验站检验一下,以确保安全。检验站的办公电话是2179205,你可以尽快跟他们联系。
另外,我也想通过这样一个机会,提醒大家液化气使用中应该注意的不好的习惯,每年临近冬天的时候,因为丁烷气体到冬天挥发的比较慢,大家会感觉到气瓶里面还有气,但是又点不着或者火很小,大家可能会用开水烫呀、点火烧呀、拿炉子烤呀,这是一个非常非常危险的动作。经过开水烫或炉子烤,会使钢瓶的瓶壁发生变化,变形,在猛的加热过程当中,气体会强烈地挥发,把橡胶封口烧坏,气体泄露后遇到明火,就会发生燃烧和爆炸,造成很大的危害。这种事故有很多很多,层出不穷。所以在这里我也告诫我们广大的市民朋友,千万不要因为想省点钱,而忽视了安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