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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不允许收取装修押金
日期:2008-1-7 17:36:38  来源:阜阳新闻广播  责编:龚丽敏  作者:  点击:    字号:  

听众张先生反映他的朋友在汽车北站买了一套房子,想过年以后装修。听人说装修房子,物业公司要收押金,不知道装修押金应不应该收? 

颍泉区物价局局长姜云:装修押金按照规定是不允收的。根据省物价局皖价房[2004]283号文件、阜阳市物价局阜价房[2003]172号文件规定,物业管理公司不得向装修人或装修企业收取装修保证金和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如果物业公司收取这两项费用,业主可以拒绝给付,可以拨打我们的价格举报电话12358,向我们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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