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朱先生向《百姓热线》反映,在他们居住的小区,物业公司把小区里的公共设施假山卖给私人业主了。“他把我们小区里面的公共设施假山卖给私人了,把那个假山给拆掉,把沟都填平了,也不知道做什么用。还有我们那不是有市内网球场吗,他把网球场也租出去了,平时都不给用,从住那里面都没用过。那都属于小区的配套设施呀,像那个假山都属于我们的公用设施呀。”
就此问题,记者采访了管理该小区的新阳物业公司,新阳物业的刘总经理向记者做了详细解释:“网球场这一块是属于开发商管理,不属于物业公司管理。对于租给谁,那是开发商的权力。开发商就是搞经营的,它不属于免费给居民提供的项目,它是有偿提供。至于假山这一块呢,是这样的,当时假山是在一个业主的家旁边,假山因为年久失修已经坏了,我们没有过多的资金无力去管理这个假山,所以我们就委托了这个业主去管理。这个假山上面有一些设施,有个亭子都坏了,一到下雨水土都往他那屋里流。这个业主很有经济实力,他自己提出要把假山修复一下,这个业主他又投入了十多万块钱买公共健身器材,给大家使用。我们认为这个业主做的还是很不错的。其实那个假山并不是我们卖给他,我们无权力卖给他,我们只能是委托给业主去管理,谁有钱谁出钱管理那当然是一件好事了,把小区治理好那不是一件好事情嘛。”
记者把这个结果转告给了朱先生,朱先生对此表示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