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出租车驾驶员陈师傅向新闻广播《百姓热线》反映,他在阜涡路上停车,被颍东行政执法局的工作人员罚款200元,他感到罚款罚得过高,是否有法律依据。
记者随后采访了颍东区行政执法大队队长王忠,他告诉记者,区里最近正在整治车辆乱停乱放问题。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工作人员在人行道、慢车道对乱停乱放的车辆进行拍照,然后移送到交警支队,再进行处罚。处罚金为200元。
市交警支队法制科副科长周明表示,机动车乱停乱放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地点临时停车,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以200元罚款,希望广大驾驶员注意规范自己的停车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