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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环境有待改善
日期:2006-4-9 12:12:10  来源:  责编:龚丽敏  作者:陈黎  点击:    字号:  

 

      开发区丝绸厂的李先生像《百姓热线》反映说,他们单位的工作时间是12个小时。由于厂里生产的是丝绸,对室内的温度要求特别严格,平时不允许打开工作车间的门窗。12个小时一支闷在不透气的房间,李先生觉得非常难受。
      

    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为每天8小时,为什么开发区丝绸厂的工作时间为12个小时呢?记者将这一情况反映给了开发区党委办公室的王福山副主任。
   

    当天下午,王主任就打来了反馈电话。原来开发区丝绸厂实行的是三班三运转,平均每天工作仍是8个小时,只是有些职工不愿意在路上来回跑,愿意加班,就出现有上12个小时班的情况。这样的话,上12个小时,可以休息24个小时。一来也能休息过来,另外还有比较集中的闲暇时间。
   

    记者也从市劳动监察大队了解到,这种情况是国家政策允许的,只是现在的天气越来越热,生产丝绸又有特殊的温度要求,还希望厂家能够体恤工人的需要,也希望工人们结合情况,合理安排自己的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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